⒈ 唐制,府郡置经学博士各一人,掌以五经教授学生。后泛称学官为学博。
⒈ 唐 制,府郡置经学博士各一人,掌以五经教授学生。后泛称学官为学博。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六回:“这人大是不同。不但无学博气,尤其无进士气。”清 钱泳 《履园丛话·科第·梦》:“苏州 蒋古愚 学博,秉鐸 潁 上,督课诸子甚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