伐罪吊民
fá zuì diào mín 谓讨伐有罪的君主,抚慰受难的百姓。
伐罪吊民读音
伐罪吊民的词语解释
词语解释
伐罪吊民[ fá zuì diào mín ]
⒈ 谓讨伐有罪的君主,抚慰受难的百姓。
引证解释
⒈ 谓讨伐有罪的君主,抚慰受难的百姓。案,《南史》为 唐 初所修,“伐罪弔人”之“人”当作“民”,因避 太宗 讳改。
引《梁书·袁昂传》:“吾荷任前驱,扫除京邑,方拨乱反正,伐罪弔民。”
元 刘祁 《归潜志》卷十二:“及取 宋,责其背约,名为伐罪弔民。”
亦作“伐罪弔人”。 《南史·檀道济传》:“道济 曰:‘伐罪弔人,正在今日。’皆释而遣之。”
国语辞典
伐罪吊民[ fā zuì diào mín ]
⒈ 征讨残暴的统治者,以抚慰被压迫的人民。也作「吊民伐罪」。
引《文选·陆倕·石阙铭》:「似夏民之附成汤,殷士之窥周武,安老怀少,伐罪吊民。」
近除暴安良
反犯上作乱
伐罪吊民近义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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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暴安良 [ chú bào ān liáng ]
⒈ 除掉为非作歹的暴徒,使善良的人民安居乐业。
英weed out the wicked and let the law-abiding citizen live in peace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