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国子监。
⒈ 即国子监。 唐 宋 以国子监总辖国子、太学、四门等学。 元 代设国子学、 蒙古 国子学、回回国子学,亦称国子监。参见“国子监”、“国子”。
引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及 咸寧 四年, 武帝 初立国子学,定置国子祭酒、博士各一人,助教十五人,以教生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