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廨本钱

gōng xiè běn qián
 唐代官府的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。从北朝起到隋唐,官府常用公款投入商业或贷放市肆取利。唐武德元年(公元618年)设置公廨本钱,由各州令史经管,人称捉钱令史。每人以五万以下本钱交市肆贩易,每月收取息钱四千文,年息约达本金百分之百,名“月料钱”。以后利率有降低趋势,但到会昌元年(公元841年)月息仍定五分,合年利百分之六十。《唐会要》卷九一载,开元六年(公元718年)秘书少监崔沔说:“收利数多,破产者众……在于平民,已为重赋。”
公廨本钱

公廨本钱读音

  • 读音:gōng xiè běn qián
  • 注音:ㄍㄨㄥ ㄒ一ㄝˋ ㄅㄣˇ ㄑ一ㄢˊ
  • 繁体:公廨本錢

公廨本钱的词语解释

词语解释

公廨本钱[ gōng xiè běn qián ]

⒈  唐代官府的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。从北朝起到隋唐,官府常用公款投入商业或贷放市肆取利。唐武德元年(公元618年)设置公廨本钱,由各州令史经管,人称捉钱令史。每人以五万以下本钱交市肆贩易,每月收取息钱四千文,年息约达本金百分之百,名“月料钱”。以后利率有降低趋势,但到会昌元年(公元841年)月息仍定五分,合年利百分之六十。《唐会要》卷九一载,开元六年(公元718年)秘书少监崔沔说:“收利数多,破产者众……在于平民,已为重赋。”

引证解释

⒈  唐 代官府的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。从 北朝 起到 隋 唐,官府常用公款投入商业或贷放市肆取利。 唐 武德 元年(公元618年)设置公廨本钱,由各州令史经管,人称捉钱令史。每人以五万以下本钱交市肆贩易,每月收取息钱四千文,年息约达本金百分之百,名“月料钱”。以后利率有降低趋势,但到 会昌 元年(公元841年)月息仍定五分,合年利百分之六十。

《唐会要》卷九一载, 开元 六年(公元718年)秘书少监 崔沔 说:“收利数多,破产者众……在於平民,已为重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