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山石经

fáng shān shí jīng
 房山石刻经书。在北京市房山县大房山中。明沈德符《野获编·畿辅·房山县石经》:“大房山,在京师房山县境内,俗名小西天是也。隋大业间,僧静琬募金钱凿石为板,刻藏经传后,至唐贞观仅完《大涅盘》一部。其后法嗣继其功,直至完颜时始成,贮洞者七,穴者二;封以石门,锁以浮屠。”解放后,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房山石经

房山石经读音

  • 读音:fáng shān shí jīng
  • 注音:ㄈㄤˊ ㄕㄢ ㄕˊ ㄐ一ㄥ
  • 繁体:房山石經

房山石经的词语解释

词语解释

房山石经[ fáng shān shí jīng ]

⒈  房山石刻经书。在北京市房山县大房山中。明沈德符《野获编·畿辅·房山县石经》:“大房山,在京师房山县境内,俗名小西天是也。隋大业间,僧静琬募金钱凿石为板,刻藏经传后,至唐贞观仅完《大涅盘》一部。其后法嗣继其功,直至完颜时始成,贮洞者七,穴者二;封以石门,锁以浮屠。”解放后,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房山 石刻经书。在 北京市 房山县 大房山 中。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畿辅·房山县石经》:“大房山,在京师 房山县 境内,俗名 小西天 是也。解放后,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
隋 大业 间,僧 静琬 募金钱凿石为板,刻藏经传后,至 唐 贞观 仅完《大涅槃》一部。其后法嗣继其功,直至 完颜 时始成,贮洞者七,穴者二;封以石门,锁以浮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