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族区域自治

mín zú qū yù zì zhì
 我国少数民族在国家统一领导下,以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,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制度。我国宪法规定: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,设立自治机关,行使自治权。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,分自治区、自治州、自治县三级。
民族区域自治

民族区域自治读音

  • 读音:mín zú qū yù zì zhì
  • 注音:ㄇ一ㄣˊ ㄗㄨˊ ㄑㄨ ㄩˋ ㄗˋ ㄓ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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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区域自治的词语解释

词语解释

⒈  我国少数民族在国家统一领导下,以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,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制度。我国宪法规定: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,设立自治机关,行使自治权。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,分自治区、自治州、自治县三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