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役法

miǎn yì fǎ
 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新法,将差役改为雇役,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,官府募人代服徭役,称为“免役法”,亦称“募役法”。见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五》、《宋史·王安石传》。
免役法

免役法读音

  • 读音:miǎn yì fǎ
  • 注音:ㄇ一ㄢˇ 一ˋ ㄈㄚ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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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役法的词语解释

词语解释

免役法[ miǎn yì fǎ ]

⒈  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新法,将差役改为雇役,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,官府募人代服徭役,称为“免役法”,亦称“募役法”。见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五》、《宋史·王安石传》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宋 熙宁 年间 王安石 推行新法,将差役改为雇役,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,官府募人代服徭役,称为“免役法”,亦称“募役法”。见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五》、《宋史·王安石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