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山铁案

nán shān tiě àn
 典出《新唐书·李元纮传》:“元纮早修谨,仕为雍州司户参军。时太平公主势震天下,百司顺望风指,尝与民竞碾硙,元纮还之民。长史窦怀贞大惊,趣改之,元纮大署判后曰:‘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’”后以“南山铁案”称已经判定、不可改变的案件。
南山铁案

南山铁案读音

  • 读音:nán shān tiě àn
  • 注音:ㄋㄢˊ ㄕㄢ ㄊ一ㄝˇ ㄢˋ
  • 繁体:南山鐵案

南山铁案的词语解释

词语解释

南山铁案[ nán shān tiě àn ]

⒈  典出《新唐书·李元纮传》:“元纮早修谨,仕为雍州司户参军。时太平公主势震天下,百司顺望风指,尝与民竞碾硙,元纮还之民。长史窦怀贞大惊,趣改之,元纮大署判后曰:‘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’”后以“南山铁案”称已经判定、不可改变的案件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后以“南山铁案”称已经判定、不可改变的案件。

典出《新唐书·李元纮传》:“元紘 早修谨,仕为 雍州 司户参军。时 太平公主 势震天下,百司顺望风指,尝与民竞碾磑, 元紘 还之民。长史 竇怀贞 大惊,趣改之, 元紘 大署判后曰:‘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’”
清 薛福成 《庸盦笔记·谳狱引律同而不同》:“前之所断,不愧南山铁案,盖其情实可诛,则虽死而无怨也。”

国语辞典

南山铁案[ nán shān tiě àn ]

⒈  比喻绝对不可更改的判决或意志。参见「南山可移」条。

清·黄遵宪〈感事〉诗八首之四:「东市朝衣真不测,南山铁案竟无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