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山铁案
nán shān tiě àn 典出《新唐书·李元纮传》:“元纮早修谨,仕为雍州司户参军。时太平公主势震天下,百司顺望风指,尝与民竞碾硙,元纮还之民。长史窦怀贞大惊,趣改之,元纮大署判后曰:‘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’”后以“南山铁案”称已经判定、不可改变的案件。
南山铁案读音
南山铁案的词语解释
词语解释
南山铁案[ nán shān tiě àn ]
⒈ 典出《新唐书·李元纮传》:“元纮早修谨,仕为雍州司户参军。时太平公主势震天下,百司顺望风指,尝与民竞碾硙,元纮还之民。长史窦怀贞大惊,趣改之,元纮大署判后曰:‘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’”后以“南山铁案”称已经判定、不可改变的案件。
引证解释
⒈ 后以“南山铁案”称已经判定、不可改变的案件。
引典出《新唐书·李元纮传》:“元紘 早修谨,仕为 雍州 司户参军。时 太平公主 势震天下,百司顺望风指,尝与民竞碾磑, 元紘 还之民。长史 竇怀贞 大惊,趣改之, 元紘 大署判后曰:‘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’”
清 薛福成 《庸盦笔记·谳狱引律同而不同》:“前之所断,不愧南山铁案,盖其情实可诛,则虽死而无怨也。”
国语辞典
南山铁案[ nán shān tiě àn ]
⒈ 比喻绝对不可更改的判决或意志。参见「南山可移」条。
引清·黄遵宪〈感事〉诗八首之四:「东市朝衣真不测,南山铁案竟无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