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延续恩泽。
引《清会典事例·宗人府·封爵》:“凡亲王以次递降者,至镇国公而止;郡王以次递降者,至辅国公而止。其公爵均者,世袭罔替。盖袭爵延恩,若不定以等次,则国家亿万年之久,王爵愈积愈多,又不免於冗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