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元朝官吏勒索百姓钱财巧立的名目之一。
⒈ 元 朝官吏勒索百姓钱财巧立的名目之一。
引清 刘献廷 《广阳杂记》卷三:“元 朝末年,官贪吏污。因 蒙古 色目 人罔然不知廉耻为何物。其问人讨钱,皆有名目。所属始参,曰拜见钱;无事白要,曰撒花钱;逢节曰追节钱……送迎曰人情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