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选举权

bèi xuǎn jǔ quán
 当选为代表或担任一定职务的权利。
被选举权

被选举权读音

  • 读音:bèi xuǎn jǔ quán
  • 注音:ㄅㄟˋ ㄒㄨㄢˇ ㄐㄨˇ ㄑㄨㄢˊ
  • 繁体:被選舉權

被选举权的词语解释

词语解释

被选举权[ bèi xuǎn jǔ quán ]

⒈  当选为代表或担任一定职务的权利。

eligibility for election; right to be elected;

引证解释

⒈  公民依法当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被选担任一定职务的权利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(1982年)第二章第三十四条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、财产状况、居住期限,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。”

⒉  各种组织的成员当选为本组织的代表或领导人的权利。

国语辞典

被选举权[ bèi xuǎn jǔ quán ]

⒈  合于被选条件者的权利。与选举权相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