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合公司

liǎng hé gōng sī
 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组织形式之一,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。在两合公司中,无限责任股东代表公司管理业务,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;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不管理业务,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。参阅《新华月报》1951年1月号“私营企业暂行条例”。
两合公司

两合公司读音

  • 读音:liǎng hé gōng sī
  • 注音:ㄌ一ㄤˇ ㄏㄜˊ ㄍㄨㄥ ㄙ
  • 繁体:兩合公司

两合公司的词语解释

词语解释

两合公司[ liǎng hé gōng sī ]

⒈  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组织形式之一,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。在两合公司中,无限责任股东代表公司管理业务,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;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不管理业务,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。参阅《新华月报》1951年1月号“私营企业暂行条例”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组织形式之一,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。在两合公司中,无限责任股东代表公司管理业务,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;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不管理业务,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。参阅《新华月报》1951年1月号“私营企业暂行条例”。

国语辞典

两合公司[ liǎng hé gōng sī ]

⒈  为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各一人以上组织的公司,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必须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;有限责任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,对公司负其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