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五代时南唐水上居民所纳的税钱。
⒈ 五代 时 南唐 水上居民所纳的税钱。 《宋史·张齐贤传》:“先是, 江 南诸州小民,居官地者有地房钱。 吉州 缘江地虽沦没,犹纳栏地钱,编木而浮居者名曰水场钱,皆前代弊政。参阅 宋 朱熹 《五朝名臣言行录·丞相张文定公》。
引齐贤 悉论免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