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相似或相反的人物故实,构成对偶句的修辞方法。
引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丽辞》:“事对者,并举人验者也…… 宋玉 《神女赋》云:‘ 毛嬙 鄣袂,不足程式; 西施 掩面,比之无色。’此事对之类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