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启手启足”。
⒈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故曾子临终时,召弟子启其衾而视其手足是否完好。见《论语·泰伯》。后指人得以善终。
引唐·独孤及〈前左骁卫兵曹参军河南独孤公故夫人韦氏墓志〉:「启手足之日,长幼号咷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