颁金

bān jīn
 战国秦商鞅变法,“令既具,未布,恐民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'能徙者予五十金'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”于是颁布新法,令行于民。事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。后因以“颁金”作为悬赏以取信于民的典故。
颁金

颁金读音

  • 读音:bān jīn
  • 注音:ㄅㄢ ㄐ一ㄣ
  • 繁体:頒金

颁金的词语解释

词语解释

颁金[ bān jīn ]

⒈  战国秦商鞅变法,“令既具,未布,恐民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'能徙者予五十金'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”于是颁布新法,令行于民。事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。后因以“颁金”作为悬赏以取信于民的典故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战国 秦 商鞅 变法,“令既具,未布,恐民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復曰‘能徙者予五十金’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”于是颁布新法,令行于民。事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。后因以“颁金”作为悬赏以取信于民的典故。

《旧唐书·李密传》:“危急则勋赏悬授,克定则丝纶不行,异 商鞅 之颁金,同 项王 之刓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