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帝王、皇后山陵法物之一。
引《宋史·礼志二六》:“司天监详定山陵制度……乳臺高一丈九尺,至南神门四十五步。”《宋史·礼志二六》:“大行皇后太后山陵一行法物,宜依 元丰 二年慈圣 光献皇后 故事……乳臺二,各高二丈七尺。”